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伦理学会规划项目课题的通知

根据分管领导意见,我会承担中国伦理学会“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2008年立项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的相关规定按《中国伦理学会规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中国伦理学会“十一五”规划高校德育研究课题指南》以及《中国伦理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审批表》(见附件)执行。

二、中标课题以“中国伦理学会”(一级学会)的名义下发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三、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四、课题负责人原则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五、符合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允许同时申报多项,但原则上一人中标课题不超过1项。

六、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081125,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1125之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联系人:陈愉炯,联系电话86613553,可以通过学生工作办公信息网上报,公文附件上请标明 “课题申报及课题负责人姓名”,也可直接送电子稿。审核后经学校批准统一呈报中国伦理学会。

七、如有不明事项,可以向党委宣传部彭建华或学工部陈愉炯咨询。

浙江中医药大学思政研究会

200811月7
附件一:中国伦理学会规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中国伦理学会“十一五”规划高校德育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三:中国伦理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审批表.doc



[学工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