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
||
|
各位同学: 2007年4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体育部于2007年6月公布了《标准》。现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1.《标准》规定,学生成绩根据测试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2. 鉴于各学院平时都十分注重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等,根据《标准》规定,对参加测试的学生统一给予5分奖励,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3.体育部将各单项测试数据,输入教育部统一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后,系统按四舍五入自动生成测试成绩。据此,2008年10月10日体育部向各学院正式报送了07-08学年学生《标准》成绩。 为了让学生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标准》,学校将加大对《标准》的宣传力度,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对学生提出的疑问,体育部将专门安排教师予以认真解答。 咨询电话:86613688 咨询地点:体育馆二楼205室 附件: |
||
|
[体育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