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09]16号文件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1,请仔细阅读),为做好2009年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条件:应为我校2005年、2006年、2007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符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已通过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的学员(即取得结业证书),同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参加资格审查必须为学员本人,他人不得代办)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报考
     者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时贴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各
1
     张。
      2. 0506年学员请携带研修班结业证书原件
      3.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09325~27日的工作时间;研究生处培养科23号楼605室;联系电话:0571-
     86613709

 

 

附件1附件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研工部.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