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兰老师荣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日前,经学校推荐,我校药学院李越兰副教授被浙江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经信委、省纠风办联合授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浙江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授予“省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越兰老师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师德赢得了师生的敬佩;治学严谨,刻苦钻研,团结创新,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了不斐的业绩;悉心照顾生患重病的爱人,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家庭的重任。她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奉献,曾荣获省教育系统“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学校“感动校园十大人物”、优秀授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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